
何桂玲,女,198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检察官。自2014年5月进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以来,她先后在刑事、民事办案一线工作,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21年当选为玉门市第十六次党代会代表,在工作中她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诚履行法律赋予检察人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一、牢记使命,勇当“排头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对工作充满热情与激情。她勤学善思,锐意进取,致力于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实现自己的价值。面对新岗位、新身份,她锐意进取,刻苦钻研,坚持把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当做“天大的案件”办好,今年在民事检察岗位上办案42件,始终将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目标,尽心履职,实干笃行。

二、认真履职,永葆“热心肠”。她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忱、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忘我工作。她慎重对待每一起案件,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复杂而畏难退缩。今年3月,她办理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条件极其困难,从这起案件的受理到办结,她热心接待当事人,为了快速解决欠薪问题,她多次驱车百里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并探索性的开展“检察和解+支持起诉”工作,最终在她的努力下,促成了和解,欠薪问题得以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用实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当事人送来的“立检为公、以人为本”的锦旗就是对她工作最好的肯定。

三、虚心勤快,甘做“老黄牛”。她服从上级,团结同志,面对新的岗位,她虚心学习,带头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无论是接待当事人、拟制法律文书、撰写材料,都力求做到精准无误。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她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把案件事实和程序关,面对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监督难点、痛点,她始终全力以赴,用心查找案源,寻找突破口,主动履职担当作为。面对每一位当事人的来访咨询和求助,她都认真、准确、耐心、细致、微笑、文明的给予解答,做到不厌其烦,不推不拖,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努力的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检察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