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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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又袭警,批准逮捕!

时间:2022-04-13 17:54: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并快速批捕一起醉酒驾驶后暴力袭警案件。

2022年3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玉门市柳湖镇岷州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在遇到路查交警时,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冲卡逃避检查。刘某某在华西村被执勤民警拦停后,拒不配合酒精检测,辱骂并动手殴打民警,造成民警受伤。一起饮酒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赶到现场后,不顾民警警告,冲上前便在民警胸部殴打一拳,并将刘某某抱住欲将其从民警手中抢走,意图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提前介入案件后,认为本案被暴力殴打的是带队执行夜查任务的人民警察,案件定性应当由妨害公务罪变更为袭警罪,同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部分涉案人员达不到刑事追究的条件,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意见,在完善证据后对刘某某、李某某提请逮捕。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后利用捕诉一体优势,快速审查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郑重提醒: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司法力量,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警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人民警察开展工作,自觉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切不可图一时之快作出触犯法网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