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芳现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从检十年来她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规范执法、清廉正直,她始终忠告自己“不要在奋斗的年纪选择安逸”,一身检察蓝,悠悠检察情,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信仰和检察初心,指引着她向法治之光一路前行。

唯实唯先,善作善成当“尖兵”
“干”字精神在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在工作岗位上她积极向上进取,脚踏实地精研业务,先后公诉、案管、检委会、研究室、控申岗位任职的她,成为了检察工作中名副其实的业务“尖兵”。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成员,先后荣获甘肃省检察机关第一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称号、甘肃省第二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二等奖、第一届控申业务竞赛二等奖,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成员,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称号,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答网”专家小组成员,被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为民情怀,笃行致远树“品牌”
“群众事无小事”徐芳在工作中始终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将“前台”接访和“后台”办案相融合,刚性执法与柔性司法相契合,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做好说法析理和心理疏导,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信访,她负责的控申工作2021年被高检院表彰为“第十届全国文明接待室”。同时,她不满足于恪守成规,创新工作理念,以“检察和解优先,调诉结合”为切入点,将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延伸,形成了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成功调处案件21件,经验做法荣获“玉门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一等奖,为市域法治建设共融、共建、共赢做出了贡献,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司法温情,小案件尽显大“民生”
“作为一名检察官受党和人民信任,我就要充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她在办理一件司法救助案件时说,办案中她不仅仅注重化解矛盾纠纷,更注重检察为民办实事,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她广泛搜集线索,加强内部协作,主动发现救助对象,近年来救助8名贫困当事人,其中未成年人5人,残疾人1人,军人军属2人,让更多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深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情。




百舸争流催人进,风好杨帆正当时。一句句嘱托,一声声道谢、一面面锦旗是群众对她工作的由衷肯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过硬的本领,在检察道路上继续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