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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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酒泉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对玉门监管场所开展安全巡检

时间:2021-09-29 09:19: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保障监管场所检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有序有力,切实抓好各项监管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地,9月24日—25日,在“十一”国庆节来临之际,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对玉门监管场所开展安全巡检。玉门市检察院、玉门市公安局、玉门市看守所、玉门市武警中队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同志全程陪同。

巡查组一行首先对派驻检察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查看“两网一线”网络系统、查阅刑事执行检察案卷材料、派驻检察设施设备和检察监督“志帐表册”,了解玉门市检察院贯彻刑事执行检察相关会议精神,落实高检、省、市院对特殊场所的安全防范部署,有效推进“监管场所减假暂”、“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随后,查看了玉门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档案、谈话登记、日志台账、监控录像,重点检查在押人员入所、出所、提审、就医、械具使用、禁闭措施手续,清查有无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强制猥亵、违规使用械具、禁闭的情形。接下来,细致清查了库房物资、医疗设备、食品留样措施、库房物资、医疗设备、药品发放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现场指导。最后,对监管场所监区大门、警务装置、监控系统、围墙电网、消防器械等关键部位设备运行以及保障设施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并通过与驻所干警、监管民警、看守武警交流等形式,全面掌握刑事执行履职、监管环境改造、设施基础建设、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座谈会上,玉门市检察院、玉门市看守所分别汇报了前三节度派驻检察工作和监管场所执法情况,详细报告了国庆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监管场所值班安排》,并就当前抓好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警力配备、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人权保护进行了探讨交流。

巡查组一行对玉门监管场所各项工作能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致以节日问候的同时,再次强调监管场所是敏感重点场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务必要突出问题导向,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执法理念,准确把握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实现监管安全工作的共赢、双赢和多赢;二要积极主动作为,严格队伍管理,克服麻痹思想,牢筑监管场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三要创新管控模式,紧盯关键环节,发挥智慧监管手段,落实监管场所“半封闭式”的系列监管措施;四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互通信息,加大对监内狱情动态的分析研究,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此次联合巡检,为固化实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促进本市监管场所管控监督措施精准精细,确保”十一”国庆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实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