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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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薪”难逃检察官的“火眼金睛”——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助力农民工讨薪

时间:2021-09-01 08:55: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农民工工资一分不能欠,一分不能少!”近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为已“被支付”的农民工追回四万元血汗钱。

在对该案嫌疑人李某某依法进行讯问时,该李声称“欠付的工资我已经全部付清了”,该案在卷证据也显示,李某某确实支付了欠付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并向侦查机关提交了收条、谅解书等证明材料,但是这一假象很快就被检察官“拆穿”了。

“您好,我是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办案检察官……”办案人员用了一早上时间,逐一拨通了该案的35名农民工的电话,向他们耐心地核实了欠付工资的数额和支付情况,最终发现李某某为了给自己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向其中2名农民工承诺五日内支付欠付的四万元,让该2名农民工为其出具了收条及谅解书,但截至目前已经过三月有余,李某某依然未向该2名农民工支付欠付的工资。

掌握这一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对李某某进行了训诫,并多次向李某某释法说理,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李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时向2名农民工支付了欠付的四万元工资。

该案件是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退赔作用的有效发挥,真正实现了司法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