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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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现场,检察官带着“司法救助金”来了

时间:2021-08-27 08:51: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们主动为我申请司法救助,还要麻烦你们跑这么远给我发放资金,我的心里很过意不去,真的谢谢你检察官。“当事人的声音哽咽了,这是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发放的现场。

鉴于疫情影响,一名申请人在中核集团务工实行封闭式管理,不能及时赶往当地办理救助金发放手续。8月26日,在主办检察官王志宏的带领下,办案人员驱车300公里,4个小时车程,前往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找到正在工地打工的申请人何某某,为他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

这是一起玉门市院主动发现的因未成年的残疾孩子受刑事案件侵害,致使家庭生活一度陷入窘境,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予以救助的案件。经审查后本院认为何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快速将案件层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后,决定对何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办案人多次打电话给申请人,均不能取得联系,后联系其辖区内派出所协助查找,经调查发现申请人因家庭困难,已前往金塔县打工,多方沟通后申请人表示其托人很不容易找了工作前来打工,单位因疫情影响管理严格,要出厂区前往他处可能被辞退,恳请检察机关给予关照,当事人心情急切且无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办检察官王志宏说:“我们就是为群众解决困难的,不能为了发放救助金的事情让人家被辞退,以后还得继续打工维持生活,他不能来,我们就送上门去”。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暖心工程,是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有限的、适当的经济补偿,给生活上急需救助、精神上急需安抚的被害人提供救助,让他们在困境中感受到“雪中送炭”的关爱和温暖,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格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方式、增强救助实效,拓展多元化救助渠道,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