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找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把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案件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在办案中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这一法律手段,更加积极的保障弱势群体的民事权益,彰显司法的正义和温度。
自2021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通过与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17件。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干警在接到相关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线索后,迅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在了解到农民工兄弟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法律知识相对薄弱,部分当事人起诉取证困难问题,检察官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引导他们通过合法的诉讼渠道主张权利,在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后,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搭建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绿色通道,共支持、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30余万元。支持起诉不但使民事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而且也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高的期许,支持起诉作为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监督权的根本体现和必要延伸,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益意识和法治需求,积极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实现了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作用,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官说法
1、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受理案件范围是什么?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案件和弱势群体利益受到损害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
(3)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5)因交通事故或医疗事故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的;
(6)农民因土地、林地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中权益受损请求赔偿的;
(7)未成年人请求损害赔偿且其监护人经济困难的。
(8)因工伤事故、雇员受害、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10)残疾人、未青年人、老年人、低保户请求侵害赔偿的,及其他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
2、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有哪些?
(1)法律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提供法律咨询。
(2)证据支持。在必要的情况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可申请由检察机关进行收集。
(3)诉讼支持。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作为当事人起诉的支持。
3、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向检察机关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
(2)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