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体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中的检察担当。2月20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方主持对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涉案被害人代表、及值班辩护律师共同出席。

听证会上,首先由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出示了案件的证据,对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阐述,认为该案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已将全部欠款还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认罚,对该案件作不起诉处理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的规定和“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形成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召开听证会,通过当面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办案人和各位听证员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与会听证人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等方面依次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们认为,检察机关对涉案民企作不起诉决定既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又充分考虑为民企发展需要,最大限度助力民营企业积极向好发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温度,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案件作不起诉处理。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这次机会,在此我郑重表示我认罪认罚,真诚悔过,我对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表示真诚的感谢。在将来的企业经营过程中,我一定学法、遵法、守法,在企业发展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自己力所能及的更大的贡献!”涉案嫌疑人张某某最后陈述。
公开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也是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检察工作满意度的一项有力措施。此次听证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导向,倾听各方代表意见,提高了办案透明度,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