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为切实保障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充分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农民工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玉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整体部署,多次派员参加市政府牵头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加强与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通报、联络。工作中指派专人多次走访玉门市劳动监察部门,对其受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及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核查和查阅执法卷宗,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二是加强“两法”衔接。立足工作实际,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走访劳动监察部门8次,查询执法卷宗10册,调卷核实线索办理情况3册,提出侦查建议20条,发现涉嫌犯罪线索2件,并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提起公诉1件,人民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三是依托办案积极助力农民工讨薪。在办案中坚持宽严相济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通过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面细致取证,确保案件快办快结。在审查逮捕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积极督促涉案企业主动支付欠薪,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谅解,最终涉案企业一次性给付10名农民工24.63万元工资,对企业负责人不予批准逮捕。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扫黑除恶”宣传、“6.26”“12.4”、乡镇检察室下基层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详解讨薪的合法途径,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今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行动,主动出击,获取案件线索后注重促成欠薪支付、化解矛盾,大力宣传与农民工讨薪、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在办案实践中,对欠薪案件坚决零容忍,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讨薪难问题,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劳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