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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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新年伊始首次召开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1-15 17:36: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1月15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3名、侦查人员1名参加会议。会上,书记员现场宣告听证纪律,主持人宣告听证员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后,现场组织进行听证调查。案件承办人对该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依据以及拟不起诉意见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认为蒲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蒲某某体内酒精含量虽然已到达199mg/100ml,但鉴于蒲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驾驶,将车停在路边休息,且未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考虑对蒲某某从轻处理。另外蒲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蒲某作相对不起诉。

三位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形成一致意见,认为蒲某某危险驾驶案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同意对蒲某某作不起诉。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听证代表也当场教育了当事人提高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公民。蒲某某也公开表示已经深刻吸取了教训,今后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会后,参会听证人员纷纷表示,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正确行使检察职能,体现了检察机关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检察官在办案中坚持公正司法、宽严相济,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又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更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诚心,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