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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检察院首次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1-20 17:15:5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1月19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和文物保护领域的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全市首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慧敏同志主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咸思杰、第六检察部主任吕玉琴莅临指导。邀请玉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敏杰同志、玉门市政协社会发展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刘建国同志、人民监督员玉关路社区楼院党支部书记王学礼同志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听证会针对两起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受到侵害及程度,从而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受损公益是否已经得到及时有效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公开听证。

会前案件承办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明确公益诉讼办案听证的功能定位,多次召开部室会议对听证会议题选择、方案流程进行了讨论,最终确定了听证方案,并及时向市检察院汇报、请示,听取了市检察院对选题和方案流程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充分研判争议焦点,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多次与行政机关进行思想沟通,阐明举行检察听证工作的初衷和目的,消除当事人思想顾虑,结合争议事项与听证主题最终制定听证方案,听证会上,行政执法单位及其他当事人围绕听证的主题陈述了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依据及涉案文物现状,出示了相关证据;企业陈述了经营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听证员在听取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和文物保护方面所作的具体工作的意见后,围绕土地使用税征收和文物保护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讨论,针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最终经过听证员讨论一致,发表了严格执行税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同意企业暂缓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同意向行政单位发出督促保护文物诉前检察建议的听证意见。同时提出加强土地使用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的意见。听证员还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检察机关听证会,看到了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使命和担当,充分了解了我市土地出让和土地使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情况,找到了严格执法与促进企业发展,服务玉门市经济社会大局的结合点,既能促进矛盾化解,又使公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会后,酒泉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咸思杰、第六检察部主任吕玉琴分别进行了点评,对我院及时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听证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今后听证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玉门市人民检察建成全省首个标准化听证室,被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试点单位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召开的首次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中借助外力的有力尝试,是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全面了解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的体现,更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的集中表现,拓宽了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通过公开听证,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争议公开化、透明化,通过与行政机关沟通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寻求落实国家公益保护和民营企业的平衡点,助推行政征收决定落实落地并促进矛盾化解,有效维护国家财产利益和社会稳定,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积极接受外部监督,规范办案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落实普法责任,提高司法公信,助推公益保护共识和合力的形成,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