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至13日,由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秦某某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恶势力犯罪案件,在玉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众多、证据材料众多、部分被告人拒不认罪,案件社会影响重大,指控证明难度较大,对公诉人出庭能力提出考验,玉门市检察院围绕实战、实案、实用、实效,将此案作为观摩庭,组织部分员额检察官及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全程观摩庭审并评议,提高重大、复杂、疑难、敏感案件的出庭公诉能力。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仪容举止大方得体、沉着冷静、反映敏捷,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条理清晰、法律运用熟练、论理充分。同时,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形象直观展示了案件证据,牢牢把握了庭审的主动权。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紧张、有序,全面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庭审结束后,第一检察部组织庭审观摩人员进行评议,就公诉人庭审讯问技巧、举证质证、临场答辩等方面进行评析。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庭审较为成功,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公诉人在庭审中讯问讲求章法、重点突出,举证详略得当、体系全面,质证辩驳有力、针对性强,答辩论证充分、说理性强,法庭教育效果显著、发人深省。同时,大家也指出了出庭公诉人应当注意的问题和下一步应当改进的方向。

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对提升新形势下检察人员审查重大、复杂、疑难、敏感案件和出庭履职能力,起到了有效促进作用。今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通过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公诉人适应庭审实质化出庭指控犯罪能力,以此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