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秉持守正创新,“立”“破”并举,以改革创新驱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以“五个深度融合”发展为引领打造检察履职一体化新格局。制定完善《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整体推进检察机关“五个深度融合”实施方案》,革新履职方式,拓宽监督思维,以实现检察一体化为目标,将打造“全科”检察官作为引领,持续推进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法律监督与检察办案、“四大检察”、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检察业务与大数据信息化五方面深度融合,不断探索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的有效路径,探索并逐步推行重点案件跨部门联合办案常态化,打破部门壁垒,开展“四大检察”全链条“一条龙”监督,实现办案质效有机统一,院领导带头办理的3件融合型案件均取得新成效。

坚持理论引领,在实践中探索检察现代化前进方向。完成省级理论研究课题1项,申报成功甘肃省检察机关实践创新研究课题立项1项、省院理论研究课题立项1项、酒泉市院理论研究课题立项2项、酒泉市院实践创新研究课题立项3项,撰写的6篇有关基层检察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检调对接、检察听证方面的调研论文先后在最高检案管办、省院征文比赛中和第十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中获奖,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前行主动“探路前行”。


推动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主动请示汇报推动将检察监督落实情况纳入平安玉门建设、法治政府考核项目,为检察监督刚性提升奠定基础,在全省率先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衔接融合,促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持续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与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4次,牵头制定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玉门市公安局《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方案》《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实施意见》《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实施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主动提前介入公安侦查办案,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后分类、分层处理,形成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运行机制,提前介入案件179件,书面填写介入工作台账198件次,提出书面意见43件,查询办案情况并形成查询意见286件,向玉门市公安局发出《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2件。



深化落实检察环节国家刑事司法政策。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落实审前主导责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79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不诉率、诉前羁押率等指标均保持在合理区间,着力修复社会关系,有效节约司法成本;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率稳定在90%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到97.48%、采纳率达91.95%,速裁程序适用率突破50%,在监督办案中充分释放司法善意,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提升检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强化对“案”的管理,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刑事检察“案-件比”优化为1.09,有效减少了群众诉累。优化对“人”的管理,深化落实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机制,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案管办肯定,并先后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推进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数字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通过将类案监督打造成“治理场景”,精准把控治理点位,全面优化监督方式,在激发法律监督内生动力的同时,促进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先后完成“法院财产刑执行监督”“社会保障金法律监督”“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履职不规范监督”“水土保持费法律监督”等大数据模型,从中发现各类监督线索40余条,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0件,其中1个数字监督模型被省检察院评选为“优秀监督模型”。注重业务研判分析,为社会治理提供有效参考,完成相关综合性业务分析报告3篇,其中结合检察实际撰写的业务数据调研分析报告《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分析报告》被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采纳,2篇被玉门市委《调查研究》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