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局酒泉市税务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税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检察机关、税务机关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有效提升办理涉税案件质效,共同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健康发展。5月17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检税协作机制座谈会,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税务总局玉门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检税双方围绕涉税案件特点、发案规律、查处困难、预防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相关案件执法与司法标准、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反向行刑衔接、同堂培训、信息通报等机制进行了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税务机关参会同志还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增值税基础知识、计税原理、增值税发票使用规范、认证抵扣要求、增值税发票虚开的审查与认定等与检察办案有关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针对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作了分析讲解,提出了对策建议,有效消除了检察机关办理涉税犯罪案件的知识盲点,为今后顺利办理涉税案件提供了有益指导。

检察长刘才讲话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检税协作的意义,树立融合发展理念,凝聚思想共识,做到协作中有监督,监督中有协作,持续增强检税双方工作的协同性、实效性。二要强化协作配合,持续践行能动履职要求,统一办案理念与执法尺度,积极促进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执法司法有效衔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携手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难题。三要强化信息共享,通过同堂培训、联席会议、交流研讨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涉税违法犯罪形势,及时互通信息,持续增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共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玉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