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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检动态】突破“零口供” 守护“钱袋子”

时间:2024-09-09 17:33: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玉门市检察院近期在办理一起诈骗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贾某某以给被害人朱某某介绍工程为由骗取被害人朱某某信任,后虚构“缴纳土地保证金”、“请客吃饭、疏通关系”等理由向被害人朱某某骗取人民币30余万元,涉嫌诈骗罪,但贾某某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拒不认罪,检察官提讯时有过多次犯罪前科且多次服刑的贾某某仍拒不供述。

证据材料本身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载体,面对被告人拒不供述的情况,检察官深知单个间接证据难以证实全案事实,只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能定案。在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先后2次对侦查机关提出32条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进行取证,调取包括案件涉及的5项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文件、内部承包施工协议、施工合同、证人证言等多份间接证据,夯实了证据基础。

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人的矢口否认,公诉人采取一证一质的举证方式揭露被告人供述中存在的诸多矛盾,环环相扣的庭审使得指控的事实清晰明了地展现在法庭之上,完整的证据链击碎了“零口供”的壁垒,顽固的被告人也在强大的证据体系面前低下了头。最终,被告人贾某某被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零口供”不是护身符,人可以不说话,但证据会“说话”,拒不交代犯罪事实非但不能逃脱法律制裁,反而会失去认罪认罚从宽的宝贵机会。玉门市检察院将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使命,发挥检察职能有效打击各类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