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日前,玉门市检察院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与司法局会签《关于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销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涉企社矫对象的身份确认、外出申请、审批、管理、销假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旨在审批与管理上尽量减少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确保涉企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官经全面摸排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后,建立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台账10人,实地走访涉企矫正对象所在企业,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交流,就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作了解读,并详细询问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社区矫正期间存在的实际困难,了解其外出请假需求,用心用情为涉企矫正对象排忧解难。针对社区矫正对象频繁外出不便的情况,检察院将与司法局一起为企业纾困解忧,积极落实该《实施意见》,简化流程,优化方式,批准跨区域活动,为正常生产经营打开“绿色通道”,实现社区矫正和企业发展“两不误”。相关在矫企业人员对检察机关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司法保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