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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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发展典范】一名检察官横跨两大检察的“特殊”庭审

时间:2024-06-17 18:09:5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6月14日,玉门市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内,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在公开审理,可这次最为“与众不同”的就是公诉席上一名出庭检察官面前出现了“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两块铭牌,庭审过程虽然严格按照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两个阶段审理,但这一次却没有出现两个阶段中途休庭更换检察官的现象,而是由一名检察官全程履职,原来预计一天的庭审仅用时两个半小时即全部审理完毕,被告人全部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和消除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标的,整个庭审节奏简明高效,不仅大大节约了庭审时间,而且为基层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范本。

在该案件的办理中,从案件受理到提起公诉,一名检察官在负责刑事审查过程中,同步进行公益诉讼诉前公告与层报请示,仅用时30天即将两个检察阶段诉讼工作全部完成,对比传统的跨部门移送线索再次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起诉的一般时间大大缩短办案时间。同时,在对该案件的审查中,检察官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审查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内外部监督因素逐一呈现,先后同意公安机关撤回移送起诉3人,追加起诉5人,决定5人相对不起诉后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最终该案依法追缴违法所得305093.4元,11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274500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名被告承担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78851.79元,并责令所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3年以来,玉门市检察院全力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探索推行综合性、一体化运作的办案模式,在内设机构间监督线索常态化移送的基础上,逐步打破部门壁垒,将“四大检察”办案权限配置到全院每一个检察官办案系统,由检察长决定从案件受理入口即将具备多种监督因素的案件交由一个检察官办案组全程办理,实现多个诉讼阶段一次阅卷、一次讯问(询问)、一次审批和一次上会讨论等多项有别于传统办案模式的创新,不仅有效减少了内部线索移送流转的环节,也大大减轻了相关当事人诉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为构建“检察长+若干检察官办案组”的综合履职办案模式奠定基础,实现最高检党组提出的依法综合履职、一体履职、能动履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