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齐世萍一行到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刑事检察工作,玉门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才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就轻罪治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工作进行汇报。

齐世萍主任充分肯定了玉门市院在案件质量、诉讼监督、认罪认罚、融合履职、诉源治理等方面的探索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并针对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和短板弱项进行了指导。

齐世萍主任指出,一要高度重视刑事检察“三个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将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贯穿到刑事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牢固把握案件质量底线;不断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院办案优势,主动探索开展轻罪案件一体化办理、检调对接、轻罪前科封存等工作,为上层制定轻罪治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详实数据与案例;持续完善包括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在内的刑事诉讼监督制约体系,紧盯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长期挂案、有案不立、法院超审限等违法问题开展监督,确保监督广度与深度同步推进。二要不断优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工作,转变传统监督理念,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衔接,进一步前延监督端口,高度重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将有限的工作力量运用到监督“焦点”,同时要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入驻检察官的工作模式与考核标准,激发监督主动性,提升侦查监督质效。三要积极打造刑事检察亮点品牌,在现有优势工作基础上,通过以案说法、培育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做法、探索改革事项等方式主动向上级院以及高层次主流媒体推送,逐步形成具有玉门特色在全市全省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提升玉门检察工作影响力。四要注重数字检察对于刑事诉讼监督的推动作用,按照上级院统一安排部署,发挥基层院数据源充足的优点,主动运用最高检和省院开发推广的数字检察模型开展工作,提升监督实效,同时也要树立数字建模理念,在检察办案中培养检察官的“大数据”监督理念,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监督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