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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检动态】以“四个结合”强化案件评查工作

时间:2024-02-04 17:01: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有关规定,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转变工作思路,以“四个结合”深入推进案件质量实质化评查,案件办理更加规范。

坚持常规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

首先确定专人坚持进行常规评查。依照相关规定,将案件常规评查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办案部门将评查作为案卷归档的必经环节。2023年以来办案部门共进行常规评查573件,然后由案管部门从中抽取复评182件,复评案件占年度办结案件的32%。其次是认真做好专项评查。根据办案实际情况和同级党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活动,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案件、上访案件、上级指定案件、本年度新发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案件深入开展专项评查,2023年共开展专项评查三次,评查案件42件。最后是盯紧特殊案件做好重点评查,对上级机关督办、交办、转办的案件,撤回起诉、不予批捕、不予起诉、被判无罪等案件实行每案必查,年内实现了重点案件案案复评。

坚持程序性评查与实质性评查相结合。

注重案件实体审查的准确性、程序制度的规范性、处理结果的合法性等核心要素的考量,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释法说理、涉案财物处置、办案系统应用、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效果及案件材料立卷归档等十二个方面进行评查,尤其是注重案件质量实质化评查,强化对不起诉案件合法性的核查以及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有无突破法定刑建议量刑、确定性量刑建议是否准确,有无漏罪、漏犯,有无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等实体处理等方面的评查,2023年经过深入评查查找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司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38个类型的问题512条,经过反馈并剖析问题原因已整改468条,有力促进了案件办理的规范化。

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评查相结合。

通过线上评查与线下评查同步对照模式,查看电子卷宗、核对审查报告、起诉书等系统文书的制作和审签与卷宗是否相符,判决书等外来应上传的文书、证据材料是否上传、案卡填录是否客观准确、用印审批有无在系统内进行、线上线下文书是否一致,通过查看《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进行“三书比对”,审查案件基本事实描述、定性及各节点法律意见,看是否存在差异,及时发现问题,将基本事实有增减、量刑情节有差异、案件定性不一致的案件筛选出来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评查。

坚持把案件评查与业绩考核相结合。

把评定案件质量等次作为评查必经环节,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是精准评价具体案件的基本方式,对评定的优质案件、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始终与办案人员的业绩考核结合起来,一体加强对“案”的管理和“人”的管理,以“考实、评准、用好”为导向,统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实现对“案”的评价和对“人”的考核同向发力、相互结合,有效推动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