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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干警王红艳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时间:2023-11-13 18:18:4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全国妇联对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其中,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干警王红艳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王红艳,现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玉·苗”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负责人,从检10年,她用爱雕刻4年未检时光。她是带着自己的案例走入中央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的甘肃未检第一人,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案件入选央视《守护明天》栏目,这也是甘肃首例,至今唯一一例入选的案例;同时她也是甘肃省“十佳公诉人”、酒泉市“青年岗位能手”、酒泉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曾被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市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铁人先锋岗”荣誉称号。

未成年人检察,涉及的不仅是一个孩子的问题,往往关乎一个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发展,甚至是国家、民族的前途。所以在办理每一起涉未刑事案件时,王红艳同志都时刻提醒自己既要有惩恶扬善的初心,又要有治病救人的仁心,更要有循循善诱的耐心和始终如一的恒心。她用四年的时光让本院未检工作从“有”到“优”,从“点”到“圆”,为构建本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作出了突出贡献,被酒泉市委宣传部评为2023年度酒泉市“最美人物”。

四年的未检工作,她也让“玉·苗”未检从一个无人知晓的称谓变成了一个响亮的称号。今年以来,“玉·苗”未检共迎接从团中央到省司法厅、省文明办、酒泉市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部门工作调研近20次,调研领导均给予高度评价。“玉·苗”未检办公室获评“酒泉市青年文明号”,本院被市酒泉市文明办推荐申报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被共青团酒泉市委推荐申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玉·苗”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被酒泉市司法局推荐申报全省第二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玉门市关工委推荐申报酒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教育基地。

今后,王红艳同志也会一直奋斗在检察办案一线,始终坚持在自己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时刻不忘未检检察官的职责、使命,自觉把党的宗旨和人民的重托,落实到创新讲好检察故事,落实到推动全社会形成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氛围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