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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专栏】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三强化”持续规范资产管理工作

时间:2023-03-16 15:33: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引领,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以“三强化”不断完善提高资产管理模式,严格规范资产管理程序,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分管院领导总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资产调管、技术、财务负责具体业务办理的管理机制。制定与岗位职责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以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共同做好资产管理的工作模式。党组会定期听取部室对资产需求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办公室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管理科学合理、规范有效。

强化制度学习,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组织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专题学习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熟练掌握政策标准和管理要求。积极参加省级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网络培训学习,通过听取省级专业人员的线上讲解,线上指导,答疑释惑,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对资产采购、变更、清查、处置等日常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建立采购预算、日常资产变更、资产处置、资产卡片、资产账簿等工作记录,扎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价值,使资产管理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强化管理程序,规范资产管理程序。

按照“先申报后采购”的原则,由各部室申报本年度资产采购品目、数量等,报院党组审议通过后,方可列入采购预算,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资产采购的频次和数额,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照“先核对后清查”的原则,由各部室核对本科室资产明细,办公室组织专人清查、盘点,充分掌握资产变动情况,真正做到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有效防范资产流失。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委托评估机构对资产使用状况进行评估,对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由办公室提出资产处置方案报院党组审批后,按规定程序组织,确保资产处置工作有序、高效、依法、依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