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10月15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向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0元,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员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
在救助金发放现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茹小燕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介绍了司法救助政策及救助金使用要求,勉励他们早日走出困境,重拾生活信心。受助家庭对检察机关的关怀与帮助表示由衷感谢,表示将把救助金用于孩子的心理治疗和学业保障。

此次司法救助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主动发现线索,依法启动救助程序,经严格审查后精准实施的救助案例。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聚焦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简化救助流程,加大救助力度,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70余万元,帮助23个困难家庭渡过难关。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拓宽帮扶路径,提升救助质效,以检察履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