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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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五字诀” 全面提升危险驾驶案件质效

时间:2025-01-13 15:03: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快诉办理模式,形成一套“快准稳”办案体系,实现案件办理效率、质量双提升。

“商”分歧,统一标准与公安、法院召开“三长”联席会3次,案件会商会2次,共同深化《意见》及典型案例学习,有效解决危险驾驶出罪入罪、证据收集、量刑标准等问题,与各方就危险驾驶案件快诉办理模式运行达成一致意见,为高质效办好该类案件奠定基础。

“优”模式,梯级理序。组建由1名资深检察官领衔的“1+1+1”简案快办团队,实行“打包”办理模式,实现“侦、诉、审”集约协同办理,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受理审查、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审判。危险驾驶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98%以上,平均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

微疑,排异求真。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对有争议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7件,有效补强证据。杜绝为“求快”而程序空转,聚焦证据审查,强化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纠正违法取证情形4件,对突出或反复出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

“重”惩教刑行并治。检察官出庭公诉时,充分阐释法理、以案说法,达到惩罚与教育的双重目的。‌推动刑行衔接闭环管理,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危险驾驶不起诉人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6件,公安机关采纳率100%,有效解决出罪后处罚缺位问题。

溯源,融合共通过法治副校长、社区宣传、冬季集中教育等多种方式,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14场次,充分利用我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优势,结合危险驾驶典型案例,引导公众践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