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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以法之力 逐梦“企”航

时间:2025-01-10 11:32: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以法之力 逐梦“企”航

2024年,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以高质量能动履职答好“护航企业发展”检察答卷,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履职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抽丝剥茧,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我辜负了公司对我的培养,我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我深感后悔、惭愧……”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作为公司会计,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将公司商户缴纳的费用“移形换影”转至自己个人账户,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并删除、注销相关账户,毁灭证据。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细致入微地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抽丝剥茧,揭开事实真相,在证据面前,赵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可问及被侵占公司财产去向及退缴违法所得时,赵某称从公司偷偷转的钱都给其丈夫“投资创业”,自己并未消费一分钱,而现在赵某已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离婚,没有退缴能力,也认为不应该由其本人退缴。对于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结合办案开展法治教育,着重阐述了违法行为与法律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最终,赵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通过向亲友筹集退缴了所有违法所得,共计6万余元。

 检察建议,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质量,也对我们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公司以后坚决杜绝出现此类问题……”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一直坚持企业需求在哪里,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不仅局限于打击经济犯罪、完善司法服务等措施,还积极拓展法律服务路径,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工作办案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管理暴露的漏洞向相关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了“问需于企、问计于企”。

在办理赵某的案件时,检察官发现赵某所在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疏漏之处,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也让赵某有了可乘之机。为规范公司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该院向赵某所在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收到建议书后,该公司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教育、安全教育,并修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对重要岗位进行背景调查、技能培训、职能划分、相互监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协同合力,扩大“检察护企”“朋友圈”

“护航企业发展需要行政、法律、市场等多元化手段综合推进,我们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多元化监督合力。”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会签《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市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销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等,通过与各职能部门制定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府检联动”职能优势,加强部门联动,全力护企发展。

开展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和“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企“挂案”4件,依法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4家“空壳公司”追加起诉,协同公安机关追回国家税款损失200余万元,用法治雨露浇灌营商沃土,以安商暖商惠商的“检察力量”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