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专人负责流程监控工作,采用“系统智能巡逻+人工核查确认”方式,对每个案件的每个节点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实现“1+1>2”的监督效果。打破传统的事中流程监控模式,与受案审核相结合,能动开展线索审核,提前排查相关问题,提升线索发现的时效性,并全程跟踪各个环节,打造闭环式线索办理模式。同时将日常数据核查、重点及专项数据核查与流程监控结合起来,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有针对性地防范和纠正案件办结前存在的问题,既保证了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又做到了有的放矢,实现流程监控全覆盖。今年来共发出口头监控22次,书面监督1次,以严、细、实的内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
重点关注核心办案数据录入节点,结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审查影响核心数据采集的信息是否完整填录、部门间信息流转衔接是否到位,重点案件重点监督,对不捕、不诉、公安机关撤回以及上级交办或提请检委会讨论等特定案件,紧盯死守,全面排查消除监控风险,确保系统流程及数据能客观真实反映办案内容。同时,重点监控系统填录时的易错点。在案卡信息日常审核中,通过核对文书与案卡内容,对频繁出现补填、修改的情况进行有效提醒,及时督促纠正信息填录错误与瑕疵,做到“案件信息填录到哪个环节,流程监控就跟进到哪个环节”。定期对流程监控内容进行“回头看”,针对办案程序类型化问题,梳理监管规则、第一时间反馈业务部门,“短平快”解决办案程序屡纠屡犯问题。
实现监控要点从单一的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案期限等问题向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置、强制措施等方面转变,拓展流程监控的广度和深度。通过跨部门联席会议等形式听取检察官对流程监控工作的意见,就办案问题症结、整改建议以及管理薄弱环节等进行双向交流,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构建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监管等多岗位联动的流程监控体系,把流程监控与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多维度进行司法行为规范。深入推动流程监控向“四大检察”全覆盖,从案件受理入口开始针对具有“全链条”监督因素的重点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动态监督,推进流程监控实质化。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抓好流程监控工作,扩大监督点位和监督范围,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的理念,能动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责,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奋力推动玉门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