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精准监督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数字检察赋能,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为监督重点,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执行款物发放不及时检察监督案,对法院执行款物收取、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共办理执行款物监督个案6件,类案1件,并通过执行款物专项监督延伸查办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2件。
聚焦组织领导
压实监督责任
为切实将执行款物专项监督工作做实、做到位、做出成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民事检察业务办案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民事执行款物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在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与同级人民法院就专项监督工作的目的、意义进行了沟通,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为专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聚焦精准监督
提升办案品质
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思路,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审查,形成监督合力,消除监督盲点。同时坚持以“小切口”入手,助力解决司法办案、社会治理中的“大问题”,推动执法办案、行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在执行款物专项监督工作中,以执行人员违规收取执行款物入手,对收取执行款物不入账、发放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解剖“麻雀式”监督,发现3名执行人员收取执行款后未予发放的问题,经监督后已将执行款物向申请执行人予以发放,监督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聚焦智慧赋能
转变办案理念
以数字赋能和理论创新为牵引,强化智慧成果的转化应用,破解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碎片化问题,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提供更多智力支持,执行款物专项监督工作中,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调取相关数据,通过数据碰撞,发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针对此类问题,同级人民法院及时规范执行行为,申请单位统一收款码,规范执行款进口,完善《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同时对部分执行人员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杜绝了执行人员私自收取执行款的问题。
聚焦社会治理
提升办案质效
“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是最高检党组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为切实解决案件办理后遗留的社会治理问题,确保从源头上解决相关案件的后顾之忧,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公开送达运用至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中,对执行款物专项监督工作中调查核实的违规收取执行款物,收取执行款后不入账以及执行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人大、政法委、人民法院等单位召开圆桌会议2次,协商问题解决办法,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为相关问题的整改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