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乡村法治建设,提高农村群众法律素养,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玉门市冬季集中教育,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深入玉门市花海镇中渠村各组开展普法宣传,对《民法典》、电信诈骗、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广泛宣讲,为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宣讲人员结合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乡村乡语,讲解全会精神中涉及群众最关心的土地、产业、乡村振兴等话题,推动全会精神深入人心;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六项重点工作,用通俗易懂的法治语言向群众讲解检察机关职能,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保护工作相结合,呼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全方位关爱观护未成年人模式,注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结合《民法典》中土地经营权、老人赡养、邻里纠纷处理等农村热点问题,讲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结合具体罪名和案例,围绕哪些行为会违法,什么是犯罪,以案释法,针对电信诈骗、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喝酒引发的犯罪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案例,讲解犯罪的危害性、应受的惩罚、如何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现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通过真实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增强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不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宣讲人员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态势,在向群众讲解宣传疫情防治措施,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新冠病毒的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减少外出,不信谣、不传谣,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提高自我防治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科学防控的良好氛围。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户家中,拉近了检察干警与帮扶村群众的距离,帮助群众学法律、知权利、晓义务、讲责任,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当好乡村振兴的“法治服务员”,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次的宣讲活动中,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建设平安玉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