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分析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12月9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晋方同志组织传达学习了酒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8次会议精神、酒泉市《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的通知》、酒泉市《关于全市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方案》、关于转发《酒泉市委政法委关于转发<关于推动做好律师辩护代理指导监督工作切实防止发生舆论炒作案件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以及玉门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培峰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18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检察长王晋方同志就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部门干警开展学习,要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部门的每一位干警,进一步提升部门干警的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化自查整改。院扫黑办发挥好牵头作用,各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斗争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查摆全面,责任明确,整改到位。三是严格依法依规,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各业务部门要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落实同步审查工作机制,公正执法,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对制发的《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做好跟踪问效,切实发挥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四是加强廉政教育,确保“自身硬”。办案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确保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廉洁奉公。五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做好“七个一”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广播、“两微一端”等宣传方式,对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广泛宣传,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